香海正覺蓮社佛教馬錦燦紀念英文中學
第四屆校友會幹事會選舉規則
  1. 候選人、提名人及投票人資格
    凡曾就讀本校並繳交會費之校友均享有投票、參選或提名的權利。所有候選人、提名人及投票人須成為第四屆校友會準會員,並於投票前繳交會費。

  2. 參選方法
    候選人須自組內閣參選,並須得到十名提名人聯名支持。

  3. 內閣名額
    組閣的法定人數,最少為六人,最多為十四人。內閣候選人不得跨閣競選。

  4. 報名方法
    候選人可親臨本校或以電郵方式遞交報名表格(下載)。報名表格可自行於校友會網頁http://bmkcaa.hk.tc/下載。

  5. 參選及提名期限
    由2008年7月1日起至2008年7月31日止。候選內閣名單於2008年8月1日於校友會網頁公佈。

  6. 內閣宣傳期限
    由2008年8月1日起至2008年8月23日止。

  7. 投票日
    於2008年8月24日。

  8. 投票方法
    採即席投票或授權其他校友代為投票的方法,惟後者須填妥授權書(下載)。若參選內閣多於一組,獲較多數票者將成為第四屆校友會幹事會;若參選內閣只有一組,該內閣須於會員大會上取得過半數之信任票,方正式成為第四屆幹事會。前者設有效票、棄權票與廢票,後者則設信任與不信任票。

  9. 點票方法
    採即席點票的方法,由顧問老師負責點票。

  10. 結果公佈
    選舉結果須於會員大會上公佈,並於選舉後兩天內於校友會網頁公佈。

  11. 幹事會就職
    校友會幹事會第一次會議須於選舉後一個月內召開,並按其需要互選其職位。

  12. 查詢或投訴方法
    如有任何查詢或投訴,歡迎以電郵方式向選委會提出,本會當竭力跟進回覆。


修訂日期﹕2008年6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