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海正覺蓮社佛教馬錦燦紀念英文中學
第五屆校友會幹事會選舉規則
- 候選人、提名人及投票人資格
凡校友會會員均享有投票、參選或提名的權利。
- 參選方法
候選人須自組內閣參選,並須得到十名提名人聯名支持。
- 內閣名額
組閣的法定人數,最少為六人,最多為十四人。內閣候選人不得跨閣競選。
- 報名方法
候選人可親臨本校或以電郵方式遞交報名表格(下載)。報名表格可自行於校友會網頁http://bmkcaa.hk.tc/下載。
- 參選及提名期限
由2009年6月15日起至2009年7月15日止。候選內閣名單於2009年7月16日於校友會網頁公佈。
- 內閣宣傳期限
由2009年7月1日起至2009年7月31日止。
- 投票日
於2009年8月1日。
- 投票方法
採即席投票或授權其他校友代為投票的方法,惟後者須填妥授權書(下載)。若參選內閣多於一組,獲較多數票者將成為第五屆校友會幹事會;若參選內閣只有一組,該內閣須於會員大會上取得過半數之信任票,方正式成為第五屆幹事會。前者設有效票、棄權票與廢票,後者則設信任與不信任票。
- 點票方法
採即席點票的方法,由顧問老師負責點票。
- 結果公佈
選舉結果須於會員大會上公佈,並於選舉後兩天內於校友會網頁公佈。
- 幹事會就職
校友會幹事會第一次會議須於選舉後一個月內召開,並按其需要互選其職位。
- 查詢或投訴方法
如有任何查詢或投訴,歡迎以電郵方式向選委會提出,本會當竭力跟進回覆。
修訂日期﹕2009年5月23日